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人才政策
职称申报须知
[2008-09-05 17:19:16]

一、个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受理范围
查询上海市人事局WWW.21CNHR.COM职称专家栏目,对照当年度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文件所规定评审范围及评审要求,确认个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中级:1、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近三年考核为合格或优秀。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满四年,近三年考核为合格或优秀。
高级:1、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申报当年度12月31日。
职称计算机:(通过评审文件要求等级考试)
1960.1.1(含)以后出生人员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A类考试,成绩合格。
1953.1.1-1959.12.31间出生人员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B类考试,成绩合格。
195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考。
职称英语:(通过评审文件要求等级考试)
免试条件
1、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翻译文章达一万字以上并晋升中级职务,或公开发表翻译文章三万字以上并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
2、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留学、进修一年以上,或近两年内参加全国定点出国人员外语强化培训经考试合格的人员。
3、已取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外语考试合格并晋升了中级职务,或已取得了博士学位并晋升了高级职务的人员。    
二、领取申报材料
全市各职称受理服务点均可领取,具体地址、电话可在上海市人事局网站上查询。
材料包括: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必备);业务考绩档案(根据评审文件要求提供)
三、填写申报材料(见评审文件: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2、《自荐综合材料》(格式见评审文件附件)
3、论文(注明主审论文)
4、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
5、评审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送申报材料
材料报送时间:在评审文件指定期限内
材料报送地点:专业评委会指定受理机构、全市各职称受理服务点。

 

 

上一篇 下一篇: 上海市职称评审高级专业技术分类